上海高级律师杨春宝主持的法律专业网站群: 法律桥 :: 会见律师网 :: 公司投资律师 :: 创业与法律 :: 律师博客 :: 法律论坛 :: Law Bridge
聘请律师: 法律顾问 :: 公司法律师 :: 投资律师 :: 房地产律师 :: 知识产权律师 :: 电信网络律师 :: 聘请律师热线13901826830(杨春宝律师)
上海公司投资律师 ENGLISH
收藏本站
公司法首页
法律法规
案例精选
合同文本
法律问答
法律研究
服务动态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公司投资律师>>法律问答>>股东股权>>文章内容
公司经营亏损,股东另行投入的资金能否作为企业的外债?股东是否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7-11-24 15:47:39

您是本文第 位阅读者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法律桥网友Sandiler咨询:公司在两年前成立,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一共有五个股东,A股东是国企,占51%,其他四个股东都是自然人,分别占股B是31%,C是10%,D是6%,E是2%。B是公司经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以维持运行,超出了公司注册时的100万,由于A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一直以来都是A提供资金,总共有420万,后来B以私人关系从朋友那借来100万维持公司运行。但是公司运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大量的货品积压无法兑现,总共约有350万的库存。
我想不用我说大家也明白在此情况下,公司虽然还在运行,但已经处在了破产边缘,随时都可能解散甚至破产。我想问的是:
1、这种情况股东投入公司的资金是否算外债?
2、A股东和B股东是否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3、他们也是股东,当债权人的权利和股东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
4、如果公司清算,公司所有的资产加起来可能只有400万,不足以偿还A股东和B股东后来投入的资金,这样C、D、E三位小股东将一无所有,如何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小股东的损失?
5、如果协商不成,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权利?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
1、注册资金以外投入的资金,经股东会同意,属于借入资金,应该以公司资产偿还。
2、应该享有。
3、债权人利益优先。
4、先偿还外债,再是股东利益。
5、可以转让所持股份。

see-cq咨询:从律师的回答中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这家公司破产或清算的话,公司所有的资产加起来假如是400万,而借A、B股东的是450万,当偿还完这部分后还差50万,那这50万又如何解决呢?是否还要分摊到各位股东私人头上呢?

tugang79解答:不会,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上海孙建章律师解答:如果破产的话,将进入破产程序,也是以公司财产为限,股东不承担,除非某股东没有按约定出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发送给好友】【刷新本页】【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本页顶部

发表评论须知:
  •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会员名称:
·注册用户·忘记密码?
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法律咨询类资料均系站长为广大网友、读者提供的真实的法律咨询,请注意所有咨询均是在特定时间针对特定情况而作,没有普遍适用性。当您遇到具体问题时,请就近咨询专业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

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站长书面许可,不得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公司投资律师”,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yerbridge.com/.

关于本站 | 版权隐私 | 联系律师 | 网站地图 | English | China Sites
公司投资律师 2000-2008,上海杨春宝高级律师 版权所有。欢迎链接,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南座37层 电话:6390 6922 传真:6390 6651 ICP备案序号:沪ICP备05006663号
(谢绝推销!法律咨询请去本站法律论坛提出,本站不接受电话法律咨询,谢谢配合!)
关键字[公司法-外商投资-证券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外资并购-公司治理-境外上市-境外投资-资产重组-国企改制-股东股权-科技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