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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携款私逃,金额一万多,是否构成法律制裁的限额?企业如何要回款项?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上海律师 时间:2007-12-2 22: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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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桥网友vivi_9158咨询:我司有一业务员携款私逃一个月后,意外地被我找到,但是涉及的金额止有一万多元,像这样的数额是否还没有上岗上线不能用法律制裁他?还有怎样追回我司货款?

长沙芙蓉王律师解答:已经涉嫌犯罪,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同意楼上解答,补充:依刑法第271条第1款,本案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案,依《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五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上海律师,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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