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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的法律风险(2008)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8-11-21 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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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是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它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二种方式进行。股权收购是企业扩张通常采用的方式之一。

投资者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进而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股权收购的过程中存在着法律、财务等方方面面的明确或潜在的风险。股权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在这种股份买卖协议签订之前,收购者必须聘请律师和财务顾问等专业人员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以对目标公司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只有看清楚了目标公司的“真面目”后,方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收购风险。

通常说来,股权收购涉及以下方面的风险:

1. 法律风险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

2. 财务风险 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

3. 其他风险 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目标公司所涉及环境保护事项等。

本文仅从法律角度谈谈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风险。

一、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这方面的法律风险在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涉及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等等,以及其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须特别小心。此外,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也是股权收购的风险所在。

二、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

这一点往往是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内容之一。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三、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这通常是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内容,也常常是风险及陷阱所在。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其中,对于担保的风险、应收款的诉讼时效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应予以特别关注;通常还需要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管理层对债权债务特别是或有债权债务作出承诺。

四、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这里的法律风险也应当予以重视: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果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存在此类情况,其又不具备执行能力,就会对目标公司产生影响;与此相关联,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有无质押;此外,目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因为如存在此类情况,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五、目标公司的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对于某些特定的目标公司而言这部分也是收购风险的易发地带。在我国,存在名目繁多的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目标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应当予以关注。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目标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目标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以上提及的股权收购的风险是绝大多数股权收购活动中会涉及到的,而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特定背景的目标公司则存在更多不确定的收购风险。比如,对于涂料行业而言,可能需要关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监督、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许可、批准、所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及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等。

在股权收购实践中,一些投资者盲目自信,仅凭自己对目标公司的了解以及感觉就做出最终的决定,结果步入地雷阵。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然而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如果将投资者比作股权收购这场大战中的主战舰,那么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环境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就是保障主战舰最大限度的避免股权收购的风险从而赢得战役的护航舰。经过尽职调查,对于目标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及风险的程度就会比较清楚,也就可以采取排除风险或者降低风险的措施,从而促进收购的进行。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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