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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颁布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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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中国境内各类法人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时,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4]947号)的相关要求,主要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境外投资政策、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国家资本项目管理以及投资主体的投资实力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境外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时,均按照本格式文本的要求办理核准文件。

  附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06/W020140630363041779320.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


(本文颁布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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